信用建設
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新綱領性文件出臺 四提“法治”釋放強信號
時間:2023-01-03 15:57:49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《意見》”)。
隨地吐痰、闖紅燈、飼養烈性犬等會讓個人信用丟分,欠繳生活費用和垃圾處理費也會被納入“失信行為”……近年來,一些地方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擴大失信邊界問題屢次引發關注。南都記者注意到,本次《意見》在總體要求處提出了“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”。
有專家表示,《意見》“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”是對法治價值的重申和強調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制度設計也要有充分法律依據,在法律框架內展開。在以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踐中,有地方和部門在推進失信懲戒時,過度放大失信懲戒措施的威懾力,“穩慎適度”則是強調防止各部門各地方在實踐中對信用信息的界定出現泛化。
“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”
自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——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-2020年)》(下稱《綱要》)以來,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全國更大范圍內、更加普遍地展開,地方也在社會信用立法上積極探索。
然而,在地方探索中,“擾亂疫情防控”“疫情期聚餐聚會”等納入失信行為中?!半S地吐痰”“地鐵進食”“垃圾分類”“遛狗不栓繩、不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”等均出現在了失信行為中。這些失信行為,將會導致個人信用分的扣減,進而有可能導致個人的貸款額度被下調、甚至無法被評優評先。
這些做法一度引發了對社會信用合法性的質疑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《意見》四次提及“法治”,其中一次在總體要求處提出了“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”。另外三次分別在“加強法治政府、誠信政府建設”“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和誠信基礎”以及“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開展實踐探索”處。
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分析,《綱要》全文未提及法治,而本次《意見》提及了四次法治,“我覺得釋放出的信號還是非常強烈的。像一些地方曾經的做法,確實引起了很多關于社會信用相關措施合法性的質疑?!?/span>
“《意見》提出‘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’,是對法治價值的重申和強調?!睂ν饨洕Q易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孔祥穩說道。
另外,《意見》還提出強化制度保障。加快推動出臺社會信用方面的綜合性、基礎性法律,修訂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等行政法規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在立法權限內制定社會信用相關地方性法規。
在孔祥穩看來,一方面,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思路和方向要符合法治的精神和理念,重視法治所要求的清晰明確、可預期、理性等價值,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消弭可能存在的合法性風險;另一方面,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制度設計也要有充分法律依據,在法律框架內展開?!兑庖姟访鞔_提出要“加快推動出臺社會信用方面的綜合性、基礎性法律”也說明了這一點。
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政法部民商經濟法室主任、教授王偉表示,信用監管是以公權力為支撐所實施的一種新型管理機制。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開展的早期,存在著所謂“泛信用化”的問題,違法失信信息納入范圍過寬過濫、過罰不相當、不當關聯等非法治化的問題比較突出。將信用建設尤其是失信懲戒納入法治軌道,已經成為社會普遍共識。
《意見》要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堅持“穩慎適度”
本次《意見》要求,堅持“穩慎適度”。編制全國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,準確界定信用信息記錄、歸集、共享、公開范圍和失信懲戒措施適用范圍。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嚴重程度,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,確保過懲相當。
去年12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《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(2021年版)》(以下簡稱“《目錄》”)和《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(2021年版)》(以下簡稱“《清單》”)。
《目錄》中列出了公共信用信息的納入范圍,包括司法裁判、行政處罰等,同時,也列出了一部分應當依法審慎納入的信息,比如涉及信訪、垃圾分類、不文明養犬、無償獻血、退役軍人管理、宗教信仰等的個人信息,除法律、法規明確規定外,不得納入公共信用信息范圍。
《清單》則列出了14項失信懲罰措施,比如對存在逃避服兵役等失信行為的自然人,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依規限制升學復學等。
孔祥穩表示,在以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踐中,有地方和部門在推進失信懲戒時,過度放大失信懲戒措施的威懾力,對“失信”界定過寬,所設定的“懲戒”措施過嚴,在客觀上造成“寬進嚴懲”,對被懲戒對象的權益產生重大影響。
他認為,在“穩慎適度”的基礎性原則之下,要求編制全國統一的基礎目錄和清單,其目的在于借此厘定信用信息的界限,防止各部門各地方在實踐中對信用信息的界定出現泛化;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來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,是公法上比例原則的具體要求,有利于在實現懲戒目的的同時更好保護當事人的權利,提升制度的公正性。
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劉新海認為,將信用信息記錄、歸集、共享、公開范圍和失信懲戒措施適用范圍等信息,以目錄、清單這種簡潔清晰的形式向社會公開、有利于廓清政府和市場、政府和社會之間的邊界,更為有效地約束公權力。
《意見》出臺將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帶來哪些影響?
在王偉看來,本次《意見》橫跨諸多領域,涉及的面較寬,這就意味著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不僅僅局限于經濟領域,而會在經濟發展、民生保障、政府治理等方面全面展開。
孔祥穩認為,《意見》可以視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新綱領性文件。事實上,在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20年)》的規劃期結束后,就迫切需要一份新的綱領性文件來引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展。
沈巋表示,此前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方方面面鋪開,尤其在一些基層政府,道德倫理相關的行為都被納入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?!盀槭裁匆焉鐣庞皿w系建設納入法治軌道?就是想解決太濫太泛的問題?!?/span>
他認為,《意見》更聚焦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聯性,這也讓社會信用建設納入法治軌道會更加有的放矢?!叭绻鐣庞皿w系建設不分重點領域地全面鋪開,納入法治軌道會是非常艱難的?!?/span>